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指南

据了解,“互联网+明厨亮灶”融合了视频监控、互联网、云计算、物联传感、AI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将餐饮服务全过程通过显示终端、移动设备终端等向消费者展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方可通过平台对从业人员进行自我警示、自我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平台实现远程监管、目标性监管,最终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了解,“互联网+明厨亮灶”融合了视频监控、互联网、云计算、物联传感、AI图像识别等技术手段,将餐饮服务全过程通过显示终端、移动设备终端等向消费者展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方可通过平台对从业人员进行自我警示、自我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平台实现远程监管、目标性监管,最终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


信息化应用探索

《指南》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整合各市(州)、县(市、区)现有“明厨亮灶”视频图像,形成区域性视频联网共享平台,满足远程集中监管的需求;

二、是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加入到属地“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并利用移动终端设备对食品安全风险点开展真实可信的主体自查工作,自觉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三、是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应用提供及时可靠的监控图像信息、业务数据,提升监管的靶向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鼓励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主体自律、靶向监管、社会监督”的氛围,逐步实现消费者喜欢看、餐饮单位愿意干、监管手段智能管的餐饮行业智慧监管体系。

监管移动端

主要供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对负责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管理,应包括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餐饮服务单位人员信息、食品溯源信息查看等功能;

企业移动端

主要供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我管理,应包括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人员信息、食品溯源信息上传管理等功能;

消费者移动端

主要供消费者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远程监督和查看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应包括实时视频,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新闻公告、日常信息查看,以及评价、投诉反馈等功能。

日期: 2020-12-30

来源:湖北市场监管